一、背景依據
為加強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省政府令219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結合省上不平等對待企業清規工作等專項清理工作的要求,開展我市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工作。
二、目標任務
擬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結果的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執行,不得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工作部署及進展
2024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晉政辦明傳〔2024〕25號),要求各起草責任單位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失效、修改、廢止情況,依據國家、省、市出臺的有關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公平競爭、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及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誰起草、誰負責”的原則,對2023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人民政府或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計80份進行全面清理。
(一)清理意見申報階段。由各起草責任單位根據《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江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后評估工作制度的通知》(晉政辦明傳〔2022〕35號)要求,對所負責起草的文件開展文件制定后評估工作,形成后評估報告。文件后評估報告意見或結論作為本次申報清理意見的重要參考。截至8月31日,共收到各單位清理意見79條,有關文件制定后評估報告66份,逾期放棄申報1條。
(二)意見審核及清理結果征求意見階段。市司法局根據各起草責任單位報送的后評估報告及申報清理意見逐份進行審核,并結合上級有關專項清理的工作要求于9月11日、9月23日、10月26日將《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結果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發給相關單位征求意見。截至10月30日,市司法局共收到征求意見稿會簽單30份,對不予采納的意見書面反饋起草責任單位,并經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11月15日—25日在晉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未收到相關意見反饋。
(三)清理結果確認及呈審印發公布階段。經本次清理,形成的2023年12月31日前以市人民政府(含政府辦)名義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中,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共50份;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份;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4件;建議不再納入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2件。清理結果呈報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于2024年12月31日印發并公布施行。
四、主要內容
《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結果的通告》共公布4個事項:一是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50件;二是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4件;三是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4件;四是不再納入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2件。
其中,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將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六、注意事項
本通告由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七、關鍵詞詮釋
行政規范性文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科室:晉江市司法局政策法規和備案審查科
聯系電話:0595-8266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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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規范性文件例行清理結果的通告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