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局各科室(單位):
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項規定,晉江市農業農村局決定對《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明確〈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規范管理規定〉業務操作的通知》(晉農〔2022〕29號)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晉江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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