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下屬事業單位: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及《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的有關規定,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以晉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名義制發的8份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例行清理。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一、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
二、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
三、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6件。
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2024年12月31日起將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擬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廢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晉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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