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居委會,中小學,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國辦發〔2017〕7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健全控輟保學機制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的通知》(閩教基〔2018〕43號)、《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專項督導的通知》(泉政教督〔2019〕18號)、《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晉江市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晉政辦網傳〔2019〕8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鞏固深化控輟保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3〕19號)有關精神,鞏固提高我街道義務教育普及水平,推進教育公平,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失學輟學問題,經研究,決定成立羅山街道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員組成
組 長: 張振峰(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副組長: 陳奇男(派出所副所長)
周明亮(羅山中學校長)
張亞龍(季延初級中學副校長)
姚文仲(教育中心主任)
許華閩(華泰實驗小學校長)
李雪強(第六實驗小學校長)
成 員: 姚金華(黨建辦〔統戰〕負責人)
蔡海鶴(社會事務辦〔民政〕負責人)
蔡云飛(勞務所負責人)
周旅穗(鄉村振興服務科科長)
蘇珊珊(社會事務辦副主任)
王江槐(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
李松林(綜合執法隊副隊長)
顏遠猛(團工委書記)
柯明瑾(婦聯主席)
吳東陽(黨政辦副主任、文體服務科副科長)
洪永紅 (司法所司法助理員)
江聯輝(教育中心工作人員)
各社區書記、分管專干
各基層小學校長
二、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大力扶持、精準控輟”的原則,建立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實落實控輟保學政府行為和部門責任。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會議。會議議題由教育中心負責收集,印發各成員單位和有關方面貫徹落實。
三、工作職責
辦事處:
(一)牽頭成立由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為組長,教育、統戰、公安、民政、司法、勞務、鄉村振興服務、衛計、文體服務、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團工委、婦工委、社區、學校等相關部門組成的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控輟保學工作方案;建立失學輟學兒童和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勸返工作長效機制。
(二)建立控輟保學目標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逐級分解目標任務;建立義務教育入學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及時解決控輟保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建立完善考核機制,適時開展工作落實情況督查,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各社區、有關部門的目標管理和年度工作考核。
(四)突出重點對象,保障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殘疾兒童、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殘疾人子女等特殊群體接受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各社區居委會:
(一)負責組織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向相關學校提供適齡兒童信息數據,為學校招生提供依據;建立當學年度學齡人口入學花名冊和未入學花名冊。
(二)聯合學校開展適齡兒童就學情況核查工作,進社區入戶查明每一位失學輟學兒童狀況,摸清人員底數,建立失學輟學兒童工作臺賬,并做好勸返復學工作,將勸返復學情況及時上報教育部門。
(三)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殘疾兒童少年的篩查、鑒定、辦證和教育安置等工作。督促因故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的父母(法定監護人),為其申請辦理緩學手續;建立殘疾兒童花名冊。
(四)督促家長送適齡子女按時入學,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發送入學通知書,依法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送子女入學,對拒不整改的報告司法部門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五)負責協調轄區內困難學生家庭的救助工作。
(六)負責追蹤管理已舉家外出打工或搬遷,但戶籍仍保留在原鎮(街道)的家庭,暢通聯系渠道,建立專門臺賬;建立農村留守兒童臺帳。
教育中心:
(一)落實義務教育入學、復學、保學制度及各項政策,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復學學生的入學安置,對返校就讀學生,由就讀學校全部納入學籍管理。
(二)利用教育事業數據統計、學籍管理系統等手段,精準掌握適齡兒童入學情況,建立年度適齡兒童未入學、失學輟學人員具體臺賬,并及時反饋給街道辦事處、教育局。
(三)建立完善輟學學生勸返復學、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
(四)督促學校建立關愛幫扶機制,針對學習困難的學生實施個性化輔導,針對適齡殘疾兒童,做好教育安置,以隨班就讀、特教班、送教上門等形式使其接受義務教育。
(五)認真做好疑似失學輟學兒童少年核查和勸返復學統計工作,對未入學、失學輟學臺賬實行動態更新、銷號管理,做好控輟保學工作臺帳。
黨建辦〔統戰〕:
對失學兒童少年入寺入教進行核查,并做好法治宣傳和思想工作,督促盡快返校復學。
派出所:
(一)提供學齡人口(包括戶籍人口、流動人口和戶籍人口出入境)的有關資料數據,為做好組織適齡兒童入學和失學輟學兒童勸返復學工作提供支持。
(二)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對擾亂學校秩序,毆打、侮辱學生,校園欺凌等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依法從重處理。
社會事務辦〔民政〕:
(一)制定貧困家庭學生、貧困殘疾兒童、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救助辦法。
(二)積極做好社會保障工作,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貧困殘疾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建檔立卡,開展貧困家庭學生的補助。落實民政部門在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救助中的牽頭協調和救助責任。
(三)定期做好轄區內各類殘疾兒童的普查和數據統計工作,掌握各年齡段殘疾兒童數量,每年上半年將已辦理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學齡兒童花名冊等有關情況通報教育部門,協助做好入學工作和失學殘疾兒童少年的勸返復學工作。
(四)對因重大疾病或殘疾無法正常入學的,及時做好殘疾兒童證件注冊和救助發放工作。
(五)配合教育部門制定殘疾兒童、少年的特殊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
(六)配合教育部門抓好特殊教育,配合做好送教上門工作,關心殘疾兒童少年的學習和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和問題。
司法所:
(一)做好《義務教育法》的宣傳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營造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負責對各社區上報經批評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學的家長(法定監護人)下達司法文書,依法督促其盡早送子女入學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勞動與社會保障科:
對轄區內企業、個體經營戶等用工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或個人,責令其立即辭退,并做好跟蹤督查,同時對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
鄉村振興服務科:
(一)將建檔立卡輟學失學兒童核查工作作為教育扶貧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扶貧工作安排部署。
(二)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作為脫貧攻堅重點對象,堅持優先幫扶、精準扶貧,確保適齡兒童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輟學。
文體服務科:
(一)協同有關部門禁止在學校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二)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社會事務辦〔衛健〕:
(一)為轄區內兒童、少年提供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做好疾病預防工作。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積極防治兒童常見病、多發病,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二)指定有資質的醫療機構,會同社會事務辦、學校定期開展殘疾兒童少年的篩查鑒定,將篩查鑒定結果及時報送殘聯和教育部門作為辦理殘疾證明和組織入學的依據。
(三)配合學校對因重度殘疾無法到學校接受教育的兒童少年實行送教、送醫上門,做好必要的康復訓練。
市場監督管理所:
(一)對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配合有關負責行政許可的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在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三)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
(四)協同做好學校及周邊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管工作,查處非法經營的小賣部,對未佩戴信息登記公示卡的飲食攤點責令改正。
綜合執法隊:
積極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對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的流動攤販、占道攤點、夜市攤點、出店經營、亂堆亂放、亂扯亂掛、違章搭建等問題和環衛保潔、市容環衛等進行整治,為師生營造一個整潔、安全、有序的學習生活環境。
團工委、婦工委:
在控輟保學工作中發揮各自的作用,積極開展留守兒童等弱勢學生群體的關愛活動。
義務教育學校:
(一)實行控輟保學校長責任制度,確定控輟目標落實到班級,責任到人,每學年同各班主任簽訂控輟目標責任狀。
(二)實行輟學報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失學輟學學生勸返復學、登記與書面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系,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失學輟學學生核查勸返復學工作。
(三)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利用學籍系統做好輟學學生標注登記工作,規范學籍管理。把隨遷子女、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家庭經濟困難適齡兒童少年與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作為重點監測群體;防止空掛學籍和中途輟學。
(四)配合街道、居委會做好失學輟學、未入學殘疾兒童的核查勸返復學工作。
(五)初中三年鞏固率達規定要求。
晉江市人民政府羅山街道辦事處
2023年12月6日
抄送:晉江市教育局。
羅山街道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3年12月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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