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山街道各部門、各相關單位、各社區、各級各類學校:
現將《羅山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依據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羅山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
實施方案
晉江市人民政府羅山街道辦事處
2022年11月21日
羅山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
督導評估”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實施《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福建省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晉江市語言文字工作科學穩定發展,迎接2022年泉州市語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對晉江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確保晉江市順利通過省級督導評估驗收,根據省語委制定的《福建省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評估標準》)的相關規定,結合羅山街道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語言文字事業是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基礎性、全局性、社會性和全民性的特點,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支撐力量,事關國民素質提高和人的全面發展,事關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事關歷史文化傳承和經濟社會發展,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事業發展,依法做好語言文字工作,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對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組織機構。成立羅山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羅山街道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主任、副主任、成員相應擔任,具體名單如下:
組 長:吳雅琳(街道黨工委政法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副組長:蔡繼智(街道黨工委宣傳委員、武裝部長)
余 潔(辦事處副主任)
謝少梅(街道司法所所長)
張清枝(綜合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陳尤鑫(綜合執法隊隊長)
成 員:姚文仲(教育辦主任)
蔡瑞火(黨政辦主任)
吳東陽(黨政辦副主任、文體服務科副科長)
孫振鑫(財政所所長)
黃贈嶸(企業發展服務科科長)
洪婉欣(社區發展辦副主任)
閆正剛(退役軍人事務服務科科長)
蔡云飛(勞動與社會保障科負責人)
周旅穗(鄉村振興服務科科長)
顏遠猛(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團工委書記)
蘇珊珊(社會事務辦副主任、政務服務科科長)
陳曉斌(綜合執法隊副隊長)
柯明謹(婦工委主任)
蔡海鶴(社會事務辦[民生保障]負責人)
柯雅倩(黨建辦干部)
吳明坤(國土資源所所長)
林永紅(晉江市環保局羅山中隊中隊長)
洪永紅(司法所干部)
姚金華(文體服務科干部)
施天叢(羅山派出所副所長)
王江槐(羅山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
劉應時(交警三中隊隊長)
莊明塔(廣電站站長)
蔡維栽(羅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林偉鈞(電信羅山分局分局長)
曾惠泉(郵政羅山支局分局長)
真俊華(晉江供電公司羅山供電所所長)
各社區書記
各中小學校長
各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掛靠教育辦。辦公室主任由蔡瑞火、姚文仲同志兼任,日常事務工作由林麗君、康梓坪、余娜麗、陳麗容同志負責。
(二)施行“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領導工作機制。迎評工作在市迎評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街道辦事處統籌協調,各級各部門上下配合開展工作。
三、評估范圍與內容
(一)評估范圍
羅山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的范圍是本街道轄區內的黨政機關、新聞媒體、學校、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等重點領域。
主要涉及組織、宣傳、教育、商務、公安、司法、財政、民政、交通、城市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體育和旅游、農業農村、金融、市場監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發展和改革、衛生健康、行政服務中心等黨政機關;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媒體、郵政、電信、移動、銀行、保險、醫院、商場等提供公共服務的行業、部門和單位。
(二)評估內容
1.用語方面
(1)下列情形以普通話為基本用語(國家法律規定可以使用方言或者少數民族語言的除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辦公、會議、面對社會公開講話等公務活動時的用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用語;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主持和采訪用語,影視用語,漢語文音像電子出版物的用語;商業、旅游、文化、體育、城市交通、郵政、電信、銀行、保險、醫院等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用語。
(2)下列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相應等級標準: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為一級乙等(92分)以上水平;教師和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為二級乙等(80分)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為二級甲等(87分)以上水平、普通話語音教師為一級乙等(92分)以上水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三級甲等(70分)以上水平;公共服務行業中直接面向公眾服務的廣播員、解說員、話務員、導游等為二級乙等(80分)以上水平。
2.用字方面
(1)下列情形應當以規范漢字為基本用字:公務用字;學校及其他機構的教育教學用字;漢語文出版物用字;影視屏幕用字;公共服務行業用字;道路、建筑物的名稱標識以及公共場所的設施用字;廣告、招牌用字;屬于廣告的商品包裝、說明用字;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名稱用字、人名用字;漢字信息技術產品的用字;網站、微信公眾號面向公眾的用字。
(2)廣告用語、建筑物命名:廣告中使用的語言文字,用語應當清晰、準確,用字應當規范、標準。建筑物的命名、店鋪名稱要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得使用不科學、不規范、名不副實、格調低俗的名稱。
(3)招牌用字:招牌中的手書字,提倡使用規范漢字。在公共場所使用繁體字、異體字的手書招牌,應當在明顯的位置配放規范漢字的招牌。
(4)公共場所及漢語文出版物用字:在公共場所的用字不得單獨使用外國文字或者漢語拼音。需要配合使用外國文字或者漢語拼音的,應當采用規范漢字為主,外國文字或者漢語拼音為輔的形式,規范漢字的字體應當大于外國文字或者漢語拼音。
(5)有關行業從業人員用字水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教師、醫務人員、編輯、記者、漢字字幕制作人員、校對人員、學生以及從事印章、牌匾、廣告制作等工作的人員的漢字應用水平,應當符合國家相應的規定。
四、評估主要程序
(一)聽取受檢部門、單位關于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的情況匯報(自評報告)。
(二)查閱《評估標準》中規定的文件、資料(含原始材料、圖片等)。
(三)按照《評估標準》,與受檢部門、單位的有關人員進行座談并問卷調查。
(四)按照《評估標準》規定的指標及要素,在規定的抽樣范圍內進行實地檢查。
(五)匯總評分,分析認定,形成評估報告。
五、迎評活動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5月)
1.調整迎評領導小組、印發迎評實施方案,召開全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動員大會,就羅山街道迎評工作進行部署,落實各有關單位的項目責任,分解工作任務,營造迎評氛圍。
2.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語言文字工作,制定迎評方案,下發迎評通知,分別報本系統主管部門和市語委辦。(聯系電話:88182847,電子稿發送至398634943@qq.com)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2年5月~11月)
1.宣傳發動。黨政機關、新聞媒體、各類學校、公共服務行業,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以下簡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廣大市民充分認識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2.自查整改。各社區、學校,街道直屬等單位要明確職責,強化組織領導,根據本單位、部門的主要職責及任務指標分解(詳見附件),組織力量逐條對照檢查,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各有關單位對轄區內的公共場所社會用字進行檢查和整改,11月底前完成社區、公共場所不規范用字整改工作。
3.部門自評。各單位按《評估標準》開展自查、自評。在完成自查自評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補充,完善制度。并于11月底前,將自查自評和整改措施的材料報送街道語言文字領導小組,以便匯編成冊,供迎評專用。
4.普通話測試。啟動國家公務員、窗口服務行業人員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開展2022年語言文字工作干部能力提升培訓和鄉村青壯年普通話培訓工作。
(三)試點觀摩、檢查落實階段(2022年11月)
1.以點帶面、以查促改、以評促優。
2.模擬評估。由街道語言文字領導小組組織對評估范圍內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進行模擬評估,針對存在問題及薄弱環節進行整改,并進一步做好迎接全面評估的資料整理與充實。
(四)資料匯總、申報驗收階段(2022年11月~12月)
1.各單位要將與語言文字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文件、計劃總結和開展活動的資料進行分類匯總歸檔,以便查考。
2.各單位要在自查自評的基礎上,形成自查自評報告,報送街道語言文字領導小組匯總,形成街道級評估報告。
六、任務分解
所有成員單位要分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認真抓好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自評整改和迎檢工作。同時根據各單位職能承擔相應的評估任務。依據《晉江市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任務分解表》,各單位主要任務分解如下:
(一)街道黨政辦負責督促機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督促公務員帶頭并堅持說普通話,用規范字;負責對各單位辦公室擬寫公文人員的培訓;協調開展語言文字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二)街道語言文字領導小組負責制訂《羅山街道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實施方案》,對各部門、單位迎評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組織開展普通話培訓與測試;組織開展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學校建設與評估;指導迎評宣傳和檔案整理工作;加強與晉江市語委辦的聯系。
(三)街道人大辦、政協辦要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實施辦法》,通過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檢查等方式,依法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督政范圍。
(四)街道黨工委宣傳口負責宣傳國家新時期語言文字方針、政策,負責督促新聞媒體、報社語言文字規范化管理工作。
(五)街道黨政辦負責落實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普通話培訓、測試的統計、申報等組織工作。
(六)街道教育辦負責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用語用字管理工作,負責教師普通話培訓、測試的統計、申報等組織工作。將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納入教育教學要求,作為教育督導、檢查、評估的內容,督促檢查各類學校開展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化教學;為社會提供有關語言文字的培訓、咨詢、組織測試、評估工作。
(七)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對企業名稱登記用字規范要求,負責對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及廣告、招牌的用語用字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對現有企業商店招牌、商品名稱及廣告不規范用字進行管理;協同發動廣告協會加強對廣告設計、制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八)各社區負責對轄區所有街道、公共場所、公共設施設備用字進行管理和監督,對用字不規范的各種招牌、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廣告等進行清理拆除。
(九)街道黨工委宣傳口、街道融媒體中心負責廣播、公眾號等新聞媒體用語用字管理工作,負責宣傳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向社會普及語言文字知識,及時報道開展語言文字工作的有關信息;將普通話納入行業管理內容,督查影視屏幕及報刊用字的規范情況,督促各文化藝術團體在各種文化娛樂活動中推廣普通話和使用規范字。負責播音員、節目主持人、記者、文藝團體演員等的普通話培訓、測試的統計、申報組織工作。
(十)市場監督管理所、郵政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等公共服務職能部門負責所轄營業所(廳)、賓館、酒店、醫院、保險公司、大型購物廣場、超市等窗口單位的用語用字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服務人員的普通話培訓、測試統計、申報等組織工作。
(十一)派出所負責做好本系統用語用字管理工作,并督促印章業等特種行業從業人員使用規范漢字。在公安干警中積極推廣普通話,督促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使用普通話;配合市場監督管理所、城市管理辦、語委辦等單位共同做好社會用字的執法檢查工作。
(十二)文體辦要把語言文字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內容之一,提出明確要求。
(十三)財政所負責做好本次迎評的經費保障工作,根據督導評估工作需要,撥出專款,以保障整個督導評估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四)工會、街道團委、婦聯負責在本團體內積極開展有關語言文字規范化方面的宣傳和群眾性評比活動。
(十五)其他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普通話培訓、測試統計、申報和迎評準備工作,并確保達到合格標準。
七、保障措施
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工作涉及黨政機關,以及各行各業,量大面廣,任務十分艱巨,必須加大統籌力度,強化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將語言文字督導評估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確定專人負責迎評工作。同時,部門與單位之間要積極銜接配合,加強協調溝通,團結協作,形成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對照標準,強化自查自評。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評估標準》《晉江市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責任單位主要職責及任務指標分解表》,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本單位語言文字規范化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加強檢查、評比、指導工作。在進行語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評的同時,加強對下屬單位的督查,并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文件、圖片、音像等資料,建立完整的語言文字工作檔案,以備評估。
(三)營造氛圍,強化宣傳動員。各社區和各成員單位、各類學校要在單位內部設置3個以上的宣傳標語牌。要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力度,制定詳細的宣傳方案,設立宣傳專欄,張貼語言文字有關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共服務行業窗口單位要豎立“請講普通話”“請寫規范字”的標識牌;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文化櫥窗、電子屏、手抄報、黑板報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宣傳作用,通過各種渠道開展活動宣傳。
(四)加強培訓,強化規范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評估標準》與《實施細則》,熟悉標準,明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主要公共服務行業和部門是評估工作的四大重點領域,干部職工普通話培訓與水平測試是語言文字評估的一項主要內容和硬性指標,各部門、各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組織動員本單位干部職工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與水平測試工作,并達到規定要求。
(五)經費保障,共同迎評促建。各單位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保證本單位語言文字工作創建及評估驗收工作順利進行。要按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視迎評工作,做到語言標準、文字規范、環境優美、迎評氛圍濃厚,確保羅山街道語言文字工作高質量通過評估驗收。對于迎評工作職責落實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目標任務未完成,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將通報批評。
附件:晉江市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責任
單位主要職責及任務指標分解表
附件
晉江市迎接“泉州市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責任單位主要職責及任務指標分解表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實施要求及評分標準 |
責任單位 |
評估方法 |
評估依據 |
A 制度 建設 (20分) |
A1 組織 領導 (7分) |
A1.1領導機構 (3分) |
*(1)縣級政府設有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2分 |
政府辦 語委辦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
①有關機構設置的規范性文件 ②公章、印模 ③會議通知、簽到表、領導講話 ④工作總結、簡報等 ⑤管理工作的相關規章、文件 |
(2)由分管副縣(市、區)長兼任語委主任。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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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列入政府 議事日程 (2分) |
(1)縣級政府分管領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語言文字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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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級政府分管領導每年聽取語委工作機構及成員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匯報。1分 |
語委辦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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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工作機制 (2分) |
(1)宣傳、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有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分 |
宣傳部、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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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部門職責明確,工作落實到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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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制度 建設 (20分) |
A2 政策 規劃 (8分) |
A2.1列入社會事業發展規劃 (2分) |
*(1)縣級政府社會事業發展規劃中有語言文字事業的內容。1分 |
政府辦、發改局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
①縣級政府、教育部門、語委以正式文件印發的工作規劃 ②工作計劃、總結、簡報等 |
(2)各街道、鄉(街道)政府有落實方案,可操作性強。1分 |
各街道(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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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列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2分) |
縣(市、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中有語言文字事業的內容。2分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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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制定專項規劃、計劃(4分) |
(1)縣(市、區)語委有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發展規劃,目標明確,措施具體,針對性強。1分 |
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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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市、區)語委有以正式文件印發的年度工作計劃。1分 |
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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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署工作,按計劃推動所轄區域內的語言文字工作。1分 |
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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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縣(市、區)語委每年進行工作總結,有書面總結材料。1分 |
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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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督查 機制 (5分) |
A3.1納入政府績效管理(1分) |
*縣級政府將語言文字事業發展納入縣直有關部門和鄉(街道)政府績效管理目標,占一定分值。1分 |
政府辦、效能辦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
①政府績效管理目標的規范性文件 ②文明鄉街道、文明單位考評指標的規范性文件 ③工作督導和問責機制的規范性文件 ④表彰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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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納入文明鄉街道、文明單位考評(1分) |
*縣級政府將語言文字規范化情況納入文明鄉街道、文明單位考評指標,占一定分值。1分 |
文明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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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建立考核問責機制(3分) |
(1)縣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定期對縣域內的語言文字社會應用進行督查檢查。1分 |
政府辦、效能辦、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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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督查考核和問責機制。1分 |
政府辦、效能辦、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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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縣級政府定期對為語言文字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1分 |
政府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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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條件 保障 (15分) |
B1 工作 機構 (8分) |
B1.1機構設置 (3分) |
*(1)縣語委在教育行政部門設有語言文字工作機構。2分 |
編辦、教育局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有關機構設置的規范性文件 ②有關人員編制的規范性文件 ③測試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④實地查看的情況 ⑤調查統計資料 |
(2)各街道、鄉(街道)有語言文字工作機構。1分 |
各街道(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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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人員配備 (3分) |
有編制并配備專職人員,3分;只有專(兼)職人員,1分 |
編辦、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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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辦公場所 (1分) |
縣語委辦有辦公室,掛牌辦公。1分 |
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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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辦公設備 (1分) |
有電腦、打印機、電話、傳真等辦公必備設備。1分 |
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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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經費 保障 (7分) |
B2.1保障機制 (2分) |
*縣(市、區)財政部門每年有語言文字工作專項經費預決算。2分 |
財政局、教育局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經費預決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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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撥付情況 (5分) |
語言文字工作經費專款專用。5分 |
財政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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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宣傳 教育 (30分) |
C1 法制 宣傳 (10分) |
C1.1普法宣傳 (3分) |
(1)縣級政府有關部門將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宣傳列入每年的普法宣傳教育計劃。1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有關普法宣傳的規范性文件 ②有關“推普周”宣傳的規范性文件 ③工作總結、簡報等 ④會議通知、簽到表、領導講話 ⑤有關普法宣傳和推普宣傳的報刊、音像資料 ⑥實地查看情況 |
*(2)每年按計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宣傳。1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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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縣級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的工作總結有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宣傳相關內容。1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實施要求及評分標準 |
責任單位 |
評估方法 |
評估依據 |
C 宣傳 教育 (30分 |
C1 法制 宣傳 (10分) |
C1.2“推普周” 宣傳 (4分) |
(1)每年制定本縣 “推普周”實施方案。 2分 |
語委辦、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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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有關文件、照片、光盤、媒體報道等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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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年有“推普周”工作總結。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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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組織、領導、參與情況 (3分) |
*(1)縣級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推普周”重點活動。1分 |
語委辦、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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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級政府主管領導參與重點活動。1分 |
政府辦、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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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縣級政府語委成員單位參與重點活動,社會動員充分,參與面廣。1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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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推廣 普及 (10分) |
C2.1融入行業 管理(4分) |
有關公共服務行業均以正式文件把語言文字規范化融入本行業工作要求中,具體明確,針對性強。4分(有1行業未提出相應要求,扣1分,不倒扣分) |
金融局、銀保監管組、商務局、工信局、文旅局、衛健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體育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新聞出版局等相關各行業主管部門,郵政、電信、移動、聯通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相關行業關于語言文字規范化要求的規范性文件 ②城鄉管理規范性文件 ③精神文明創建規范性文件 ④限期整改通知書等資料 ⑤會議通知、簽到表、領導講話 ⑥各種宣傳活動的文字、音像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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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融入城鄉管理(2分) |
*(1)縣級政府城鄉管理部門每年開展綜合執法檢查時,將語言文字規范化列為必查內容。1分 |
城市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語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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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語言文字工作有特色,有創新。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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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融入精神文明創建 (4分) |
(1)縣有關部門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以競賽、講座等多種方式,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多渠道向社會宣傳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和規范標準。2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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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有關部門在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嚴格執行有關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規定,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跟蹤復查,創設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環境。2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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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宣傳 教育 (30分 |
C3 文化 傳承 (10分) |
C3.1完善教育體系(3分) |
(1)縣級政府將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納入終身教育之中。1分 |
政府辦、教育局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縣級教育部門有關規范性文件 ②學校課程表、校本教材 ③實地查看 ④縣級政府關于終身教育的規范性文件 ⑤有關中華經典誦寫講活動的文字、圖片、音像資料 |
(2)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納入學校教育體系。 1分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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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積極開設校本課程,選編校本教材,傳承中華優秀文化。 1分 |
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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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開展活動 (5分) |
(1)縣(市、區)有關部門、單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傳承系列宣傳活動。2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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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市、區)電臺、電視臺、報刊及相關網站開展中華經典誦讀、書寫和講解活動。2分 |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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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通過學科教育、養成教育、人文情感培養等多種渠道,在校內外廣泛開展中華經典誦讀、書寫和講解活動。1分 |
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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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營造氛圍 (2分) |
(1)縣級政府及其部門通過網站、微博、微信進行宣傳,提高社會知曉度。1分 |
政府辦、宣傳部、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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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街道和大型公共服務場所設立長期性宣傳標語牌,營造珍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弘揚中華語言文化的濃厚氛圍。1分 |
宣傳部、城市管理局、各街道(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衛健局、交通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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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發展 水平 (35分) |
D1 國家 機關 (6分) |
D1.1國家機關用語用字 (4分) |
*(1)縣級機關及各部門以普通話為公務用語。1分(發現5人以上工作中不使用普通話的,此項不得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②縣級機關及各部門公章印模、公文等。 ③實地查看的情況 |
(2)國家機關公務人員90%以上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并達到《福建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的等級要求。1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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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縣級機關及各部門以規范漢字為公務用字,單位名稱牌、指示牌、電子屏幕、標語(牌)、公文、公章等用字規范。2分(發現5處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用字,扣1分,不倒扣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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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網站等用語用字(2分) |
(1)政府及其部門的網站、微博、微信等音頻視頻(方言欄目除外)使用普通話。1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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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及其部門網站、微博、微信等使用規范漢字。1分(發現5個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用字,此項不得分) |
各語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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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教育 機構 (9分) |
D2.1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3分) |
(1)教師普通話水平全部達到《福建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規定等級。1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統計表 ②實地查看的情況 ③學校課程表、教師教案、師資配置 ④文字、圖片、音像資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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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話成為學校教育教學用語。1分(發現5人以上不按規定使用普通話,此項不得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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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規范漢字成為學校教育教學用字。1分(發現5處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用字,此項不得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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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2列入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評估(2分) |
縣中小學素質教育督導評估標準中有專門針對語言文字規范化的明確要求,并落實到位。2分 |
市教育督導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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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3學科滲透,校內外融合(2分) |
(1)學校將語言文字規范化要求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各學科教育教學活動中,對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有檢查和改進措施。1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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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將語言文字規范化要求融合到社會實踐活動中,充分發揮學校教育輻射作用。1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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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4能力培養,素質提升 (2分) |
*(1)學校加強聽說讀寫等方面的教育教學,按規定開設寫字(書法)和口語交際課程,注重學生語言文字綜合運用能力培養,積極創建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1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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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校每學期組織開展興趣小組、競賽等形式多樣的課外活動,提升學生語言文化素質。1分 |
各級各類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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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發展 水平 (35分) |
D3 文化 傳媒 (7分) |
D3.1行業管理 (3分) |
(1)縣(市、區)新聞出版、廣電、文化機構對規范用語用字要求明確,制度健全,管理到位。1分 |
宣傳部 融媒體中心 文旅局 晉江經濟報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有關行業、機構的規范性文件 ②培訓用的教材、材料等 ③工作總結、簡報 ④實地查看的情況 |
(2)縣級政府主管部門定期開展廣播電視、報刊、出版等行業部門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跟蹤復查。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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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2用語用字水平及社會 宣傳(4分) |
*(1)新聞出版、廣電、文化機構用語規范化水平高,播音員、主持人普通話水平全部達到一級乙等以上,并實行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上崗制度。2分 |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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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出版、廣電、文化機構用字規范化水平高,平面、網絡等媒體用字差錯率符合行業要求。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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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縣(市、區)新聞出版、廣電、文化機構積極組織開展活動,制作播出公益廣告和專題節目,大力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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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城市 街區 (9分) |
D4.1服務用語 (2分) |
普通話成為公共服務行業工作用語,直接面向服務對象的人員在應使用普通話的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2分(發現5人不按規定使用普通話,扣1分,不倒扣分) |
各街道(街)、衛健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商務局、工信局、公安局、行政服務中心、交通運輸局、文旅局、體育局、金融局、銀保監管組、郵政、移動、聯通、電信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實地查看的情況 ②自查統計的文字、圖片、音像資料 ③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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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服務人員用語水平(2分) |
*公共服務行業的廣播員、解說員、話務員、導游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甲等以上,并實行持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上崗制度。2分(發現2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不倒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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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3公共場所用字(5分) |
*(1)公共場所的名稱牌、招牌用字規范。3分(發現5處不符合要求的用字,扣1分,不倒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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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場所地名牌、交通指示牌、廣告牌及公共設施用字規范。 2分(發現5處不符合要求的用字,扣1分,不倒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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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發展 水平 (35分) |
D5 鄉街道 農村 (4分) |
D5.1政府推廣普及活動 (1分) |
鄉街道政府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等重點工作,以印發資料、制作宣傳欄(牌)、組織活動等形式,積極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服務社會。1分 |
各鄉街道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座談訪談 實地查看 |
①宣傳語言文字工作的文字、圖片、音像資料 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 |
D5.2公務人員用語(1分) |
*公務人員90%以上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并達到三級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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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水平;以普通話為基本公務用語。1分(發現5人不按規定使用普通話,扣1分,不倒扣分) |
級證書復印件 ③實地查看的情況 ④培訓用的教材、資料等 ⑤工作總結、簡報及統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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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3公共場所用字(1分) |
*公共場所的名稱牌、招牌、地名牌、交通指示牌、廣告、標語及公共設施用字基本規范。1分(發現5處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用字,不得分) |
各鄉街道、衛健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商務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文旅局、體育局、金融局、銀保監管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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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4農村青壯年普通話學習 (1分) |
通過廣播、發放宣傳資料、舉辦培訓班、組織自愿報名測試等形式,多渠道組織本地及外來務工的農村青壯年學習普通話。1分 |
各鄉街道、語委辦 |
說明:加*項為必查項目。
晉江市人民政府羅山街道辦事處 2022年11月2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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