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教育局接到多起反應班級借以家委會名義收取班費、統一征訂教輔材料、教學用品的信訪舉報。經調查,發現個別學校存在著與家委會的溝通、聯系還不充分,對家委會收費行為不了解、不指導、不制止,造成家長不滿與投訴。
現就各校規范家委會捐資、收費行為,強調以下紀律:
1.不準以家委會的名義向教師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安排宴請等活動。
2.不準借家委會名義以捐款、集資、贊助等方式攤派費用或以家委會名義收取明確不應當由學生、家長承擔的相關費用,如獎勵先進費用、補課費、教師補貼等。
3.不準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和國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確規定納入公用經費開支的項目作為家委會捐資、收費內容,如空調安裝費、空調使用電費、教室或學生宿舍修繕費等。
4.不準以家委會名義亂訂教輔材料;進行強制捐贈或攤派教學用品或設備設施,以及違規采購物品。
5.不準家委會違反自愿原則,違反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原則,搞攀比、搞鋪張、搞浪費。
6.不準借家委會名義,為家委會成員斂財謀利。
晉江市教育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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