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復類型:A
洪少林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爭取上級支持在晉江市實行點狀供地助推文體旅融合發展的建議》收悉。首先感謝您對我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政策情況。2022年8月5日,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實施細則》(閩自然資發〔2022〕58號),文件規定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不突破國土空間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等約束條件、不破壞生態環境和鄉村風貌的前提下,各地可在村莊建設邊界外安排少量建設用地,并預留不超過5%的規劃建設用地機動指標,且一個建制村原則上不得超過5畝,用于農村公共公益設施、零星分散的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項目,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供地手續。個別以旅游發展為主的建制村,可適當放寬,但建設用地總規模應在縣域內統籌。2023年10月20日,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規范農村一二三產項目和采礦用地農用地轉用報批要求的通知(試行)》,明確了適用范圍、報批流程和相關要求。目前農業農村局正在制定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清單,待清單制定后,我局將盡快指導項目業主開展清單內文化旅游等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和供地手續辦理。2024年4月9日,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城鎮開發邊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提出,在符合相關要求的情況下,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規劃布局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用于保障有特定選址要求的包括鄉村建設用地在內的零星城鎮建設用地,努力解決部分文體旅項目用地需求。
二、規劃情況。近年來,晉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編制了《晉江市全域旅游發展總體規劃(2021-2035)》,提出了構建“一心、三帶、三區、多點”全域旅游空間格局,引領提升鄉村旅游發展,培育農業旅游新業態。在《晉江市推進文體旅融合發展三年行動方案》中,也提出了以九十九溪田園風光為重點,豐富塘東、湖尾、運伙、潘山、瑤前、靈水、紫星等省級鄉村旅游特色村業態,發展鄉村旅游,助力鄉村振興。同時,修訂出臺《晉江市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加快文體旅融合發展的若干措施》,對鄉村旅游項目在旅游資源開發、配套設備完善及旅游宣傳營銷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鄉村旅游規劃編制及旅游品牌培育,促進鄉村旅游發展增速提質。
我局在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中落實鄉村振興發展要求,提出創新農村用地保障機制,完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落地規劃引導的內容。下一階段,我局將在《晉江市村莊布局專項規劃》成果中,落實“可在村莊建設邊界外安排少量建設用地,并預留不超過5%城鄉建設用地機動指標,且一個建制村原則上不超過5畝,用于農村公益設施、零星分散的鄉村文旅設施及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等項目”的政策內容,并傳導到詳細規劃的編制過程中。
最后,衷心感謝您們對我市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堅信,在您們的關心支持下,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踔厲奮發、勇毅前行,共同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工作提質增效,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晉江實踐自然資源新篇章!
附件:關于第37號提案答復意見辦理清單
主要領導:陳英俊
分管領導:呂少欣
經辦人員:曾曉亮
聯系電話:15559595970
晉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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