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14-2310-2023-00053
- 備注/文號:晉農規〔2023〕5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農業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4
局各科室:
根據《福建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及《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政規〔2022〕3號)的有關規定,我局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以市農業農村局名義制發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清理結果如下:
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見附件1)。
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將不再執行,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附件1
廢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號 |
1 |
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晉江市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與處置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
晉農〔2020〕235號 |
2 |
晉江市農業農村局等6個部門關于印發《晉江市“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
晉農〔2021〕9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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