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22-0101-2025-10071
- 備注/文號:晉自然資規范〔2025〕1號
- 發布機構: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7
局機關各科室、下屬事業單位、陳埭分局、各國土資源所:
經研究,現將《關于多權利主體法拍工業用地產權分割轉移登記的處理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1月17日
關于多權利主體法拍工業用地產權分割
轉移登記的處理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盤活我市法拍工業用地資源,明晰法拍工業用地產權,提高土地資源配置和管理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自然資源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盤活利用低效用地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7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0〕4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適用范圍
我市范圍內(晉江經濟開發區“一區十四園”除外)經司法拍賣由多個權利主體聯合競得產權,面積不低于60畝的國有工業用地(包含工業倉儲用地,下同),權利主體可申請按份額進行分割轉移登記。
二、辦理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拍工業用地可辦理分割轉移登記。
(一)已根據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辦理多個權利主體共有的產權登記;
(二)土地批準文件或土地出讓合同約定不得分割或分割轉讓的除外;
(三)不存在閑置土地情形;
(四)無查封、無抵押等限制權利的情形;
(五)需取得所有的權利主體一致同意;
(六)分割后單宗用地面積不少于10畝,分割后宗地數量不得大于權利主體數量,且單個權利主體不得登記2宗以上用地產權。分割后的地塊應具備獨立分宗條件。
三、辦理流程
(一)權利人提供申請報告(附分割轉移方案、總平面圖)、出讓合同、不動產權證等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法拍工業用地分割轉移登記。
(二)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到申請后,于1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局用地規劃管理科或城鄉規劃中心陳埭片區分中心征求意見。局用地規劃管理科或城鄉規劃中心陳埭片區分中心于2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意見。
(三)符合分割轉移條件的,參照《中共晉江市委辦公室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晉江市建設用地全流程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晉委辦明傳〔2022〕42號)規定,權利人與宗地所在鎮(街道)簽訂項目投資監管協議,約定投資規模、產出效益等監管事項。
(四)簽訂監管協議后,權利人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涉及的稅費按規定繳交。
四、附則
(一)本意見由晉江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二)本意見自2025年1月17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1月16日。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上級政策調整,遵照有關法律法規、上級政策執行。此前發布的相關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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