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1520-2025-00060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5〕104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0
晉江市陳埭鎮洋埭村村民委員會:
你單位《關于申請陳埭鎮洋埭村文體活動中心項目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請示》收悉,根據《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使用你村集體所有土地0.1351公頃(原地類為建設用地),作為陳埭鎮洋埭村文體活動中心項目建設用地。
二、未經批準,該宗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三、本項目用地涉及的土地補償安置事宜,由你單位按有關規定落實。
四、該項目應統籌考慮配套建設“黨建+”鄰里中心。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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