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首次登記公告
經初步審查,我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予以首次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個個工作日內(2025年3月21日之前),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晉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序號 |
登記申請人 |
不動產權利類型 |
不動產坐落 |
不動產單元號 |
不動產面積(平方米) |
用途 |
備注 |
1 |
林金城 |
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 |
晉江市永和鎮錦嶺村四石柱西區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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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120; 建筑:230.3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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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機構:晉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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