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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辦公室關于2022年度第一批住房
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家庭情況
復查結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晉江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家庭情況復查工作的通知》(晉經濟房辦〔2022〕16號),經各有關單位核查,我辦已匯總完成2022年度第一批共478戶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家庭情況復查工作,現將復查結果通知如下:
一、復核復查結果
1、本年度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復查對象共650戶,現已完成第一批478戶的復查工作。
2、公示期間,原有車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但可申請轉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東石鎮潘山村保障對象劉西湖對車輛問題提出異議,經我辦會相關單位核查,劉西湖名下無車輛,重新認定其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原經濟收入超標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但可申請轉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陳埭鎮四境社區保障對象林碧玉對社保收入問題提出異議,經我辦會相關單位核查,林碧玉已于2021年2月1日離職,離職后未再繳納社保,重新認定其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原家庭資產超標擬取消保障資格的西園街道后間社區保障對象楊清萍對工商注冊問題提出異議,經我辦會相關單位核查,楊清萍的家庭成員林艷娟名下的酒商行和百貨零售超市無實繳資金,并已辦理注銷登記,重新認定其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原家庭資產超標擬取消保障資格的梅嶺街道碧山社區保障對象蔡阿賓對工商注冊問題提出異議,經我辦會相關單位核查,蔡阿賓的家庭成員曾德鑫名下的鞋服商行無實繳資金,并已辦理注銷登記,重新認定其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原家庭資產超標擬取消保障資格的新塘街道湖格社區保障對象吳三元對工商注冊問題提出異議,經我辦會相關單位核查,吳三元的家庭成員吳有晟名下的兩家公司無實繳資金,其中一家已辦理注銷登記,重新認定其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
3、根據復查公示的結果,本次復查后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復查對象478戶,其中符合保障條件的422戶(含調整保障標準77戶),自愿退出的5戶,不符合保障條件取消保障資格的16戶,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但可申請轉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共35戶。(詳見附件)
二、工作安排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本次復查結果,對保障對象進行全面通知。一是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繼續保留保障資格;二是對不符合保障條件取消保障資格的對象,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知對象,并督促實物配租對象及時清退房源,限從本日起30天內騰退出所租住的廉租房或公租房;三是對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但可申請轉為公租房保障方式的對象,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知對象,若對象同意變更保障方式,則限從本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保障方式;若在15日內不申請變更保障方式,則予以取消住房保障實物配租保障資格,將限期騰退出所租住的廉租房或公租房。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上述工作安排及時組織處理,并于5月6日前將處理情況報送我辦。
三、工作要求
今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按照《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嚴格把關,建立動態管理機制,若發現保障對象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將變化情況向我辦報告。
附件:1、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名單
2、自愿退出的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名單
3、取消保障資格的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名單
4、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但可申請轉為公租房保障
方式的住房保障實物配租對象名單
晉江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3月28日
(聯系人:洪劍鋒 電話:8210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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